3、在重物未吊离地面前,起重机不得做回转运动。
4、提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避免速度急剧变化,造成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危险。落下重物时,速度不宜过快,以免落地时摔坏重物。
5、起重机在吊重情况下,尽量避免起落臂杆。必须在吊重情况下起落臂杆时,起重量不得超过规定重量的50%。
6、起重机在吊重情况下回转时,应密切注意周围是否有障碍物,若有障碍物应设法避开或清除。
7、起重机臂杆下不得有人员停留,并尽量避免人员通过。
8、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两机间距离应大于3m。
9、两台起重机合吊一物体时,起重量不得超过两台总起重量的75%,两台起重机走行、吊放动作要一致。
10、起重、变幅钢丝绳需每周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具体要求按起重钢丝绳有关规定执行。
11、空车走行或回转时,吊钩要离地面2m以上。
12、风力超过六级时,应立即停止工作。TMK应将臂杆转至顺风方向并适当落低,将吊钩挂牢。龙门吊须打好铁楔(止轨器),并将吊钩升至上限。同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拉好缆风绳。平时工作完毕后也应照此办理。
13、起重机平台上严禁堆放杂什物件,以防在运行中掉下伤人,经常用的工具应放在操作室内的专用工具箱内。
14、运行中,不准突然变速或开倒车,以免引起重物在空中摆动,也不准同时开动二项以上(包括副钩)的操作机构。
15、开车时,操作人员的手不得离开控制器,运行中突然发生故障时,应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落,然后切断电源,进行修理。严禁在运行中检修保养。
16、起重机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起吊
1、重物超过起重机额定起重量。
2、重物重量不明。
3、信号不明。
4、重物捆扎不牢。
5、露天作业遇六级(梁上五级)以上大风及大雨、大雾等恶劣气候。
6、夜间作业照明不好。
7、斜拉。
8、钢丝绳严重磨损出现断股及有人在起重机上或机房进行检修.
供应国内用及出口型电动单双梁行车吊机天车起重机械: LD A型电动单梁起重机的设计、制造是按照 GB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和JBT 1306-2008 《电动单梁起重机》等有关标准规定执行的。与 CD1、MD1等形式的电动葫芦(模具厂可配套环链电动葫芦)配套使用,成为一种有轨运行的轻型起重机,其起重量适用于20吨以下,工作环境温度在-25℃~40℃范围内。LDA 型电动单梁起重机为一般用途起重机,多用于机械制造、装配、料场、仓库等固定跨间内搬运物料,安装维修设备。
主要构成部分:
1、金属结构部分:
主梁一般采用钢板压延成形的U形槽,与工字钢组焊成箱形实腹梁。横梁也是用钢板压延成U形槽,大吨位大跨度采用钢板对焊,再组焊成箱形实腹梁,为贮存运输方便,主横梁之间用M20高强度螺栓连接。出口型为适合集装箱运输,可做成行车主梁栓接形式,现场联接方便。
2、电动葫芦:
电动葫芦可选用钢丝绳电动葫芦,也可选用链条电动葫芦,都有单双速之分,提升重物,沿主梁纵向移动。
3、运行机构:
大车运行机构采用分别驱动形式,由锥形转子自带刹车电机或电磁制动实心转子软启动电机来完成,减速装置采用闭式齿轮减速,大车运行速度可先用20、30、45米/分运行速度。
本产品不适用于下列条件下工作:
- 有爆炸危险和火灾危险的环境;
- 相对湿度大于85%的场所和充满腐蚀性气体的环境;
- 吊运熔化金属,有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如需要在上述条件下工作,必须按有关标准和规定,专门设计和制造。
LDA型电动单梁起重机适用于机械制造、装配、仓库等场所。起重量为1~20吨,跨度为7.5~30米。起升高度可在6、9、12、18、24、30米中选择,电动葫芦悬挂在主梁上。
本公司配套电动葫芦为本公司的电动葫芦,客户也可自行选择指定配套别的品牌电动钢丝绳葫芦或电动链条葫芦。钢丝绳电动葫芦适用于比较频繁操作的、灰尘较大,要求提升速度比较快的场合;链条电动葫芦适用于空间高度不高,使用不频繁的模具车间。
LDP是新型的电动单梁起重机,与LDA行车驱别在于电动葫芦坐于大梁上面,能有效的提高净空起升高度。起重量为1~20吨,跨度为10.5~31.5米,起升高度为6、9、米。
可采用地操空操或遥控操作等方式。
简图和详细规格参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