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S型电动葫芦是一种使用简易携带方便的电动起重机械,适用于工厂,矿山建筑工地,农业生产以及码头、仓库等用作安装机器,超重货物和装卸车辆等,更具有其重要之功用。
DHS型电动葫芦可与各种电动单轨行车配套使用组成电动起重运输小车,适作于单轨架空运输电动单梁桥试起重机和悬臂式起重机。 我公司生产的吊索具及电动葫芦主要用于出口,符合ISO9001/CE、GS等国际认证
特点缔造精品誉满全球欧力特起重
性能良好 使用安全 自重较轻 携带方便节省劳工 节约时间 操作简单 维修方便
参数
型号 | DHS1 | DHS2 | DHS3 | DHS5 | DHS10 |
起重量T | 1 | 2 | 3 | 5 | 10 |
实验载荷T | 1.2 | 2.2 | 3.3 | 5.5 | 11 |
自重KG | 25 | 30 | 36 | 55 | 80 |
链条行数 | 1 | 2 | 2 | 2 | 4 |
起升速度M/MIN | 2.5 | 2 | 1.5 | 1.0 | 0.5 |
配用电机KV | 0.5 | 0.5 | 0.5 | 0.75 | 0.75 |
电压V | 220V/380V |




使用规则
1.本产品应在具有一定机电知识的专业人员指导下操作,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
2.本产品严禁超载使用,在起吊重物时,严禁人员在重物下工作或行走。
3.使用前,使下吊钩处于自然下垂状态,并将起重链轮与下吊钩相连的链条拉紧,检查起重链条是否理顺,严禁链条打结、翻链。
4.使用前必须检查制动是否可靠,定期检查各零部件是否正常,应吴松动、漏油等现象。
5.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源是否符合要求,且按电工规范操作,检查正确无误后方可运行
6.试运行检查链轮与链条是否啮合正常,不允许有堆链现象。
7.起吊运行过程中随时观察有无卡链;收、放链时不允许超极限位置;不允许起重链条挂在其他物体上,以免产生过载。
8.运行过程中随时观察有无漏油和电机温度过高、异常响声的现象,若出现上述情况,须停机检查。
9.本产品不能随意拆卸,如需要换链或拆卸装修,须由专业人员指导运行。
10.减速器润滑采用锂基润滑油,正常情况下半年清洗换油一次。
11.本产品在群组同时使用时,必须配置本公司生产的专用的电控柜,以免影响其速度的同步性。
12.本产品在运输、转移使用场地及使用过程中,严禁碰撞、敲打,尤其是盘式制动机壳上顶面严禁敲打、碰撞,影响制动力矩,不能正常使用。
使用维护
1.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2.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3.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4.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5.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6.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7.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8.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9.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0.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